盐城交通事故赔偿律师

您的位置:首页> 法律文集> 从闯红灯看中美文化差异

从闯红灯看中美文化差异

2018-07-11盐城交通事故赔偿律师


美国人良好的公德似乎总被中国人羡慕,譬如说,美国人很注意遵守交通规则,过马路不闯红灯。
其实,这是一种误解。在美国,闯不闯红灯还要看是车是人,无论何时,汽车都不能闯红灯,但行人却有闯红灯的“绝对自由”,比如,在纽约这样拥挤的大城市里,行人也常常乱穿马路。不过,总体来说,美国确实没有什么行人闯红灯,其原因有二,一是大多数人都开车,除了在闹市,行人本就不多;二是大多数非闹市区车道都是为车设计的,车速快,行人实在不敢冒这个险。
但中国人却常冒险。有个笑话,一个中国人因在美国过马路时闯红灯,被美国女友甩了,说你连红灯都敢闯,还有什么不敢干的?接受教训后,回到中国,又因为过马路时不敢闯红灯都不敢闯,还能干什么?
从某种意义上看,闯不闯红灯只是风险认识问题,与公德无关。
所谓的风险认识,只是一个经济层面的理性取舍问题。同样是闯红灯,在中美的结果是不同的。在美国,行人闯红灯,司机们怕,只要人车相遇,不管谁有理,车都是无理的。中国不少司机往往在快撞到人时,忽然来个急刹车,然后探出头来破口大骂,甚至还有宝马车连撞数人的事发生。
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差别呢?一个重要原因是中美两国对生命的理性判断存在差异。一些中国人常以物质化的东西衡量生命的轻重。按他们的理解,有车一族好歹有两个钱,坐在车里总有点优越感,就不该让着路上那些车都买不起的穷人。但在美国,穷人也买得起车,富人也可能走路,说不定被司机撞倒的可能是亿万富翁呢!

美国这种打破以物质为衡量生命标准的努力很早就开始了。《亨利?福特自传》中说,一百多年前,美国汽车大王福特曾说过,要让每一个人买得起车,为此,他努力生产为普通人设计的国民车。这使得美国中产阶级日益壮大,带动了内需和良性经济循环。这种价值观和国民车的概念在很多国家都得到推广,比如的国的大众、意大利的菲亚特。
而中国很多地方仍在推行歧视小排量汽车的政策,在客观上造成了只有富人才能充分享受汽车的状况。因此,车仍然是我们阶层划分的标志,而不同阶层间,对生命的价值有不同认识。在美国交通事故里出一条人命,法律后果是非常严重的,而在中国,很多交通事故里,医疗费比死亡赔偿金高出很多。所以,司机这行里有句残忍的话:“撞残不如撞死。”
诚然,东西方对生命衡量标准的不同,并不能说明文明的优劣。《菊与刀》的作者、美国著名人类学家鲁斯?本尼迪克特曾惊讶于日本人宁可付出生命也要夺取胜利的价值观,认为这是东方文化中精神重于物质的传统。也正是这种原因,东方国家在诸多战争中,通常都能以“敢死”的牺牲精神获得胜利。在和平年代,对于精神、荣誉和利益的追求,也常常使东方人勤奋刻苦。当然,东方人“过劳死”的比例也远远高于西方。
来源:《中国安全生产报》

©2024 盐城交通事故赔偿律师 技术支持:大律师网